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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通識教育核心理念
 
   1.全人而通識,通識以全人
   2.全人教育正是以通識為基礎發展出的「重平衡」之教育理念。就通識課程設計的目的來說,無論是走博雅路線、或者一般教育路線、或者共同基礎路線,其價值都在於融整個人生命與現實生活,扣除個人職業發展所需的一技之長由學系培育之外,通識教育是邁向『全人教育』的過程,全人的形成依賴通識課程完成。
 
 • 通識核心能力的訂定機制及內容
 中心因應時空變化,過去三年重新檢視沿用多年的通識教育目標,並以吳甦樂教育中心既有實證研究基礎的核心能力為本,重新訂定所有開設課程的核心能力。以該研究為本,經由課程規劃小組(103年4月14日)、中心會議(103年 4月16 日)審議修訂後,以「引導學生自主學習、奠定博雅基礎、開拓宏觀視野、與萬物建立和諧關係,進而發揮潛能並樂於服務」為本中心之教育目標。藉此期望培養學生八項核心能力,為了達成此八項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,進而討論 32項配 對的能力指標/對應指標,作為八項核心能力的對應/能力指標,並於103年度起正式實施。